【追夢·一線職工風采錄】26年法援路上的溫暖堅守
每天早上8點,郭玉生都會準時出現在縣法律援助中心。這幾天,他正忙著為幾起婚姻家庭糾紛提供法律咨詢、幫助起草訴狀。
今年59歲的郭玉生是山西省長治市平順縣的一名法律援助律師。26年來,這位生長于大山、扎根于大山的普通律師,扎根基層傳遞法治的力量和溫情,先后3次被司法部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。
2022年6月,郭玉生響應司法部號召,請纓參加由司法部、共青團中央組織實施的“‘1+1’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”,被派遣到陜西省延安市延川縣開展志愿服務。
剛到延川縣不久,郭玉生就承辦了一起因見義勇為引發(fā)的糾紛案件。延川縣的趙某某因搶救落水未成年人而溺水死亡,被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,趙某某家屬要求對方給予補償卻遭到拒絕。當事人找到延川縣法律援助中心求助,該中心指派郭玉生承辦該案。
“見義勇為的善舉,應該得到妥善解決?!惫裆f。庭審中,他闡述了訴訟請求:一是趙某某的行為確屬見義勇為,應予以鼓勵和褒揚;二是被告方在本案發(fā)生時不存在任何過錯,不對其進行過多苛責;三是要求被告承擔的是補償責任,而非賠償;四是10萬元補償數額,是基于案件具體情況,并兼顧被告的家庭經濟狀況,借鑒同類案例而主張。法院最后判令被告酌情補償原告8萬元。二審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法定履行期過后對方并未履行義務,郭玉生和同事繼續(xù)代理申請強制執(zhí)行,協助執(zhí)行法官制定執(zhí)行方案、提供財產線索,最終,8萬元執(zhí)行款全部到位。
回想起承辦的第一個法律援助案件,郭玉生依然記憶猶新。那是一個從陜西來平順打工的斷臂小伙,因一次下坑采礦受傷而截肢。出院后,公司拒絕承擔賠償責任。絕望之時,小伙找到了郭玉生。郭玉生來到地處深山的礦點取證,為案件勝訴贏得先機,最后公司支付小伙6萬元賠償款。
明年郭玉生就要退休了,如今他依然在法援路上步履不停。26年來,他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,依法維護了受援群眾的合法權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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